這篇也是從Google的庫存網頁找回來的資料,為什麼要從Google的庫存網頁找資料呢?筆者就不再另外交待,請看戰國策硬碟毀損事件:人、狗與機器一文吧。
這篇是2004/7/28刊登的文章,由Google庫存內容撈出來的。
以下是當時刊登的內容:
Google又有新花樣, 新推出Froogle服務 ( http://froogle.google.com ) , 鎖定在網路線上商品的搜尋。
根據Google的兩巨頭, Sergey Brin及Larry Page的公開信: 我們的目標是要提供更多的服務來明顯改善人類的生活 (Our goal is to develop services that significantly improve the lives of as many people as possible)。
Google確實一直往這個目標邁進, 從推出Google Serach、News、Gmail、Blogger、Picasa、到Froogle, 一步步架構虛擬網路的王國, 對其他業者Yahoo, Microsoft等等, 真的造成很大的衝擊。
由於Google Search並無法讓想要尋找商品的人, 快速的尋找到需要的資料, 因鑑於線上商務的蓬勃發展, Froogle的推出確實造福不少使用者及線上賣家。
但很不幸的, http://www.Froogles.com 剛好與Google推出的Froogle造成商標的混淆。並且Google的商標官司被退回來, 認為Froogles.com於2000年12月註冊在先, 因此Froogle並不具備商標權的條件, 目前是Google處於劣勢, Froogle與Froogles的官司還有得打了。
更悲慘的是, http://www.googles.com (網站似乎有惡意程式…勿點選)是一家專門經營童書的公司, 自1994年即開始營運, 當然又讓Google為之氣結。Googles.com的CEO, Steven Esrig表示, 他們非常困擾, 因為常有上千封莫名其妙的信件誤傳到他們的信箱。
一般都是小公司尾隨在大公司之後, 想用網路域名分一杯羹, 很難以想像的是, Google竟然反過頭來, 盡使用一些別人已經早已經註冊的名稱, 這實在是讓人費解的事情。也許對Google的search來講, 網路域名可能是一文不值的, 能夠快速搜尋到站台, 網路域名根本毫無重要可言吧。
而在之前已經提過的Booble, 也讓Google臉上無光, 因為Booble.com是色情資訊搜尋站台, 整個頁面跟Google如出一轍, 更是Google在網路商標上的一大敗仗。
既然Google與Froogle跟Googles, Boobles, Froogles這麼雷同, 而又無法取得專利或商標權, 其實Google應該考慮逐漸將Google轉成其他自創的名字, 畢竟使用者不是因為Google這個字, 而是因為Google所提供的服務。老是想以大公司的雄厚實力來強奪別人早已經註冊的名稱, 對Google的形象實在不是一件好事!